該環評類別表明,廢輪胎煉油項目屬于廢棄資源綜合利用范疇,其主要處理對象為廢輪胎。項目涉及廢輪胎的破碎、分選、煉制等工藝,會產生一定的空氣污染物、廢水和固體廢物。因此,項目需要根據《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》的要求,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,并經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審批。
環境影響評價是建設項目審批的重要環節,旨在科學評估建設項目對環境的影響,提出相應的預防和減緩措施,確保建設項目的實施符合國家有關環保法律法規的要求,最大限度地減少對環境的不利影響。作為廢棄資源綜合利用的一種方式,廢輪胎煉油項目也需要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,切實做好環境保護工作,促進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協調統一。